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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考点(6145)2024年考生安检须知
作者:研究生招生办 发布时间:2023-12-20 点击数:

一、请考生自觉接受安检。考生通过安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违规物品,考生通过安检后方可入场考试。

二、请考生先存包、后安检。安检前应严格按照《西安医学院考点2024年考场规则》,将全部考试用品装入A4尺寸的透明文件袋,手持透明文件袋通过安检,其余物品在存包点进行寄存,避免二次安检。

三、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绘图仪器,透明文具袋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背包(含手提袋等)、水杯、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其他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避免混乱、拥挤。通过智能安检门时,考生应以正常步行速度,一次一人,沿门中线依次通过,严禁触碰门板。

五、考生通过安检门后:

1. 未引发安检门报警的考生直接通过安检通道;

2. 引发安检门报警的考生,应通过专门通道离开安检区域,自行检查是否因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引发报警。可通过再次寄存等方式,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之后须重新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

3. 引发安检门报警并自主确认未携带违规物品的考生,由安检员引导到特殊安检通道(复检通道),按安检要求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全面检查,若仍未检查出违规物品,应专门记录考生信息并通知相应考场监考员再进行详细检查,并在考试期间重点关注。

六、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向考点报备,安检时应主动向特殊安检通道的工作人员说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七、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20日


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主办 联系电话:17795951158 E-mail:yjsc@xiy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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