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导师、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了保障研究生答辩及毕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论文答辩程序》的要求,现将我校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须满足条件
(一)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成绩合格;
(二)“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完论文开题、中期、临床实践环节并且审核通过,修满实践环节学分(全日制);
(三)在统计源期刊以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四)学位论文盲审合格。
二、答辩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3年5月8日~5月26日
(二)申请地点
未央校区行政楼研究生处培养科
(三)提交审核材料(大家可自带笔记本电脑备用)
1.《研究生培养手册》须填写完整,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交培养科审核;
2.《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附件1)原件1份;
3.《临床轮转手册》内容、签字、盖章完整;(全日制)
4.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封皮、含本人期刊的目录、正文)1份;
5.文本复制检测报告(查重报告,打印第一页即可);
6.论文形式检测合格报告一份;
7.盲审评阅书(纸质版)、论文整改意见表(粘贴在该评阅意见书后);
8.答辩海报一张,最小打印尺寸为大四开(可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统一制作),如基地统一打印按基地要求。
(四)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全日制)
经线下审核同意答辩的所有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管理”-----“答辩”模块中提交答辩申请,网上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答辩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
(二)学位论文答辩地点
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基地管理部门配合组织。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导师组长负责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高级职称专家5~7人组成,院外专家不少于1人,从中确定一位学术水平较高的委员为答辩主席。答辩秘书1名,负责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等工作。
(四)答辩具体要求
(1)研究生论文必须提前送答辩专家审阅;
(2)答辩流程为:学生汇报—专家提问—学生回答—专家决议,整体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每个研究生根据专家人数准备《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2),交于答辩秘书;
(4)答辩秘书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并根据专家意见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同时填写《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中《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所有专家签名;
(5)答辩结束,研究生将所有表决票粘贴在培养手册《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处。
(五)答辩后提交纸质资料清单
(1)《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研究生培养手册》;
(3)学位论文2本(授权页签字);
(4)《临床轮转手册》(全日制);
(六)答辩后提交电子材料
(1)答辩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
(2)《独创性声明》签字并勾选“不保密”后扫描pdf版(以“学号-姓名”命名);
(3)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以“学号-姓名”命名)。
四、学位申请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纸质材料的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学位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2023届研究生学位申请前必须完成所有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内容,未完成不予受理答辩申请。
(二)为严谨答辩过程,留下珍贵记忆,研究生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需对每个答辩人留下答辩现场的真实图片资料,具体如下:答辩人汇报论文内容时的单人照片、答辩人和导师的合影、答辩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合影,拍照留存。
(三)学位申请材料不得伪造导师签字,也不支持代其签名,评阅和答辩专家组成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否则答辩无效。
(四)《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及《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律A4纸打印。
(五)请各联合培养基地及研究生导师务必精心组织,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以免影响学位授予工作。答辩结束后,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所有材料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归档。
(六)希望各位导师本着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切实保障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