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合培养基地、各位导师、2021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进度要求,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将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导师组长总负责,基地配合组织。
2、如论文内容与第一次开题不一致,需重新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开题程序与第一次开题一致。然后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研究生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在培养手册上填写中期报告,签署导师意见后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并在基地负责老师处留存复印件备案。
2、研究生处审核后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中期检查内容,基地老师审核。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