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作者: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3-03-07 点击数:

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各位导师、2023届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切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根据《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要求,我校拟开展2023届硕士学位申请者预答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3届临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相关安排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结束

(二)预答辩地点:研究生导师组长负责,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教学部门配合导师进行安排。

(三)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导师组长负责安排,本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高级职称专家3-5人组成,外聘专家不少于1人,从中确定一位学术水平较高的委员为答辩主席。答辩秘书1名,负责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等工作。

(四)要求:

1.请各联合培养基地、各研究生导师本着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好本单位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防止形式主义,务必高度重视预答辩环节,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为后期盲审环节打下基础。

2.研究生论文必须提前3-5日送预答辩专家审阅;

3.预答辩程序:学生汇报—专家提问—学生答辩—专家决议,论文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20分钟;

4.认真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中《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科研工作成绩评定表》,所有专家签名,专家签字不得伪造,也不支持代其签名,否则预答辩无效;

5.预答辩结束后,留存预答辩现场照片,与培养手册一起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进行审核。未按时提交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照片要求:共2张,(1张预答辩小组成员及参加预答辩的全体研究生合影,1张本人预答辩照片)。


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主办 联系电话:17795951158 E-mail:yjsc@xiyi.edu.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