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三)复试面试原则上按专业进行,成立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小组成员5名(设组长1名),秘书1名。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组成。
三、复试
(一)基本条件
1.成绩要求
报考单位为西安医学院,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1.2~1:3。
(二)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可证明自己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各种背景材料,凡背景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经审查资格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准考证。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报到时间:见2019年西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研究生处。
3.审核资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携带2张1寸照片(照片背面请备注姓名)、《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政治审查表》。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学生证。
②如考生的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学籍核验。
(2)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本科毕业证书(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如考生的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学历核验。
(3)如因客观因素无法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考生,必须打印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且验证码在有效期内,以便审核。
(4)考生若有科研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5)政治审查表、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上交存档。
(三)体检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时间:见2019年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复试通知。
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校医院(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要求:体检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复试准考证、体检表(现场发放)、1张1寸照片,并空腹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以西安医学院校医院收取标准为准(体检现场收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内容包括英语(医学专业英语为主)、临床专业课(含内科学、外科学、妇儿、诊断学,每科目约占25%)。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由复试小组组长、研招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后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时限。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专业课。
(1)英语(医学专业英语为主)。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100分钟,满分100分。
(2)临床综合。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完成。面试小组负责评定考生面试情况,进行具体评分,并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1)面试内容:
①综合素质和能力
A基本素质;
B心理素质。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英语表达能力
(2)面试时间: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若学生主动提出答题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为便于成绩管理,复试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进行简短讨论,每位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成绩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
(3)评定原则: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人员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五)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西安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19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要求。
2、成绩必须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政治43、英语43、医学综合129,总分305)。
3、我校调剂招生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4、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剂。
5、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包括校外调剂和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及缺额。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3、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4、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核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课成绩×30%+综合面试×50%
(二)录取时先录取第一志愿过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排名录取。
(三)考试作弊等违反国家相关制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同时参考政审结果和体检结果。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处根据核算方式及时统计汇总成绩表,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经领导小组同意并经组长签字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发布。
(六)发放拟录取通知。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在督察组监督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责任追究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全面负责督察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何山,电话:029-86177376
邮箱:xyjwjcc@126.com
邮编:710021。
(三)信息公示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www.tactical-brush.com/)及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招生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
复试期间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学生复试有关要求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二)复试期间,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各种测试,迟到30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遵守有关考试纪律,配合复试工作,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三)新生报到后,研究生处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部人员必须遵守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医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