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政府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学校有较为完善的实践(实习)教学基地,现有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近6000张,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20所,实习基地71所。其中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和第一附属医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人民医院还是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建设单位。2017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临床医学具有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有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等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3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3项。
学校坚持“面向基层,立足陕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理念,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高。在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学校成为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现有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省级教改课题20项,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为导向,加大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数量逐年上升。现有陕西省呼吸病防治及诊治工程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缺血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脑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第二批科普基地1个、陕西省临床医学分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7个。近五年来,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其他国家部委项目1项,省级项目128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获批专利60项。
2011年10月,我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并于当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年,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我校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2019年招收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16个二级学科专业,23个研究方向。目前我校导师人数达到200余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6家。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一)培养形式及目标
培养形式为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主要是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师,要求具有坚实系统的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熟悉临床科学研究过程,培养的侧重点在于临床能力的训练和提高。
(二)培养模式
1、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人才培养方案突出职业性和岗位胜任力,课程设置突出“实用、适宜、够用、急需”。如针对医患矛盾突出,开设人际关系及医患沟通课程;针对专业学位课题研究特点,开设以案例研究为特色的医学统计学课程;针对基层医生“一人多岗”的实际情况,开设临床检验学、临床药学、B超与CT等课程。
2、实行开放式办学,实施校院联合培养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定位在培养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即培养能够看病的临床医生。联合培养医院除我校附属医院外,积极利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的医疗优势资源,建立了16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导师组培养模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小组由学校、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出3~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由指导小组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及人生规划等进行具体安排和指导。
4、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有机衔接
通过三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经考核后研究生可获得“四证”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并且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原则上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3.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西安医学院的陕西省省内应届本科生和其他考生请选择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西安医学院报名点代码:6145)。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六、复试
1、我校2019年初试合格线执行教育部一区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2、复试分笔试、外语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具体内容及比例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留意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网上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奖助学金
(二)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多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校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奖学金有:厚德奖学金、博学奖学金、至诚奖学金及至善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高达90%。
(4)学校设立其它奖学金。
十、其他
1.学制为3年。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3.研究生住宿在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培养在联合培养医院,具体见西安医学院2019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4.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5.请考生关注我校网页(http://www.xiyi.edu.cn),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6.招生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184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电话:(029)86168677 17795951158
E_mail:yjsc@xiyi.edu.cn
医学院主页:http://www.xiyi.edu.cn
研究生处主页://www.tactical-brush.com/
附件:西安医学院2019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