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通知”(学位[2015]1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正式启动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三)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
2016年12月上旬开始接收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是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模板见附件)。
(二)学校组织入学考试(具体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三)公示录取学员名单。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中公示拟录取的学员名单,录取学员可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认真阅读注册要求。
(四)信息平台注册。拟录取学员登录“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注册。
(五)现场确认。考生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要采集照片和指纹,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六)缴纳相关费用。将已确认的申请人转为在册申请人信息库,并通知在册人员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缴纳学习等相关费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费共24000元,分两次缴纳(第一次缴费为注册时缴纳8000元,第二次缴费为第三学年或申请答辩前缴纳16000元)。
三、其它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附件:西安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